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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第10期
发布时间:2022-04-06     作者:       来源:规划发展部      分享到:

策 参 考

10期

2021年3月

导读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十四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和住房科技发展规划》

《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市场信息

政策集锦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33号

主要目标: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到2025年,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

(原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题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1/content_5673015.htm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2〕107号

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

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 LNG 发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生

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最低占比。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

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和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健全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

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稳步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更好地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等提供服务支持。

(原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信息,

题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链接: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862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改能源〔2022〕206号

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监测评价机制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区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等指标,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完善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修订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

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建立电能替代推广机制,通过完善相关标准等加强对电能替代的技术指导。完善和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促进绿色电力消费。

完善工业领域绿色能源消费支持政策: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鼓励建设绿色用能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对余热余压余气等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在符合电力规划布局和电网安全运行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创新电力输送及运行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就近向产业园区或企业供电,鼓励产业园区或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鼓励新兴重点用能领域以绿色能源为主满足用能需求并对余热余压余气等进行充分利用。

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按热量收费,鼓励电供暖企业和用户通过电力市场获得低谷时段低价电力,综合运用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输配电价机制等予以支持。

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

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各地区按就近原则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根据需要积极引入区域外的清洁低碳能源,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鼓励各地区建设多能互补、就近平衡、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完善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机制。

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车船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就近进行交易,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提供输电、计量和交易结算等技术支持,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及市场规则。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

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探索同一市场主体运营集供电、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鼓励地方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投资经营主体。鼓励提升智慧能源协同服务水平,强化共性技术的平台化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

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供应安全保障,健全煤炭产品、产能储备和应急储备制度,完善应急调峰产能、可调节库存和重点电厂煤炭储备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供气企业、管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各负其责的多层次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体系。探索建立氢能产供储销体系

完善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向农村能源建设倾斜,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

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发展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供应链金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项目的支持。

(原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题目:《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链接:https://zfxxgk.ndrc.gov.cn/web/iteminfo.jsp?id=18629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

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

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原文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题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1/21/content_5669780.htm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目标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

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水平: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推进建筑用户侧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在夏热冬冷地区,适应居民采暖、空调、通风等需求。

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在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

加强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应用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解决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地热能资源及建筑需求,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地源热泵技术。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流域等地区,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在确保100%回灌的前提下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在满足土壤冷热平衡及不影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下,推广浅层土壤源热泵技术。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采用梯级利用方式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空气热能热泵技术应用,在严寒地区开展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应用。合理发展生物质能供暖。

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夏热冬冷地区积极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解决新增采暖需求。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用能向电气化发展,促进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研发应用。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零碳建筑和零碳社区技术:研究零碳建筑、零碳社区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零碳建筑环境与能耗后评估技术,开发零碳社区及城市能源系统优化分析工具。

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研究支持车路协同运行的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研发耦合时空信息的城市动态感知车城网平台,开发智能网联汽车在公交、旅游、特种作业、物流运输等多场景应用技术及装备。

完整居住社区智慧运维:研究完整社区典型场景的智能感知、服务决策、监测预警及医疗救治等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社区全过程运维服务平台及装备,研究智慧社区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技术。

数字家庭智能化服务技术体系:开发数字家庭系统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和平台,开展基于云服务和大数据的智慧社区与数字家庭示范应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121号

发展定位

立足西部、着眼全国,坚持大市场、大流通、大循环,全面

提升能源生产、储备、运输能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

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

一个战略通道:国家重要的油、气、煤、电跨区能源输送通

道及能源中转枢纽

一个示范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四个重要基地: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陇东综合能源基地;石油化工基地;核燃料循环基地

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充分发挥资源禀赋,逐步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优先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开展规模化建设,实现太阳能发电与荒漠化治理、生态修复、农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 “光伏+治沙”“光伏+农牧业”“光伏+工矿废弃地、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具有多种生态效益的光伏项目

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高质量发展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等生物质资源富集的地区,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和生物天然气项目拓展兰州、张掖等盆地地热资源利用领域,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推动地热能分区分类利用和井下换热技术应用积极开展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

有效抑制石油消费增量推进工业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大力推广电能、天然气等对燃油的清洁化替代,加快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稳妥推广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生物质液体燃料,提高清洁油品生产和供应水平

引导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推进工业领域燃煤替代,科学合理发展工业燃料用气支持交通领域天然气消费,加快发展车用天然气

积极构建智慧能源体系持续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以电为中心实现电、气、冷、热等各类能源灵活转换、互通互济将发电、输配电、负荷、储能融入智能电网体系中,加快研发和应用智能电网、各类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建立绿色能源灵活交易机制,形成多种能源综合协同、绿色低碳、智慧互动的供能模式

加快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结合煤炭生产、运输和需求格局,着眼于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的煤炭储备体系严格落实最低煤炭库存制度,到2025年,形成相当于全省煤炭年消费量5%的产品储备,全省静态储备能力达到450万吨以上

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高效发展充分发挥天然气优质高效、清洁低碳的优势,在河西走廊、陇东地区等风光资源富集地区,支持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兰州、白银、兰州新区等用能需求大的地区,鼓励发展分布式天然气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

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培育氢能产业,加快推进电解水制氢试点,打造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谋划制氢、氢存储、氢运输、加氢站、氢燃料电池 “五位一体”的氢能产业园示范推广绿氢冶金、绿氢化工项目,开展能源化工基地绿氢替代,促进减少工业碳排放,有效降低冶金化工领域化石能源消耗“十四五”全省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

(原文出处:甘肃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

题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意见》

链接:http://www.gansu.gov.cn/gsszf/c100055/202201/1947911.s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间

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一)优化股权融资服务,推动企业低碳发展

深化绿色股权融资服务。优化股权融资结构,加强与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绿色产业集中地区、重点绿色企业的对接和服务,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

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配合证监会制定和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自愿披露减少碳排放的措施、效果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一线监管,对未按规则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加大自律监管力度。基于信息披露情况做好上市公司践行双碳理念的舆论宣传。

引导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关注绿色发展。加强上市公司ESG相关培训力度,开展双碳主题培训,加强双碳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宣讲。引导上市公司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并将ESG纳入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绿色债券发展,助力企业低碳融资

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交所发行绿色债券。研究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推动绿色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

市场及科技信息

氢能汇

政策法规

天津市: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近日,天津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以天津港保税区等区域为重点承接载体,建设氢能示范产业园。2025年滨海新区建设至少5座加氢站,在其他区域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加氢站。全市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900辆以上。

工信部:近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发展氢燃料燃气轮机、超高压氢气压缩机、高效氢燃料电池、一体化商用小型反应堆等新能源装备,开展绿氢开发利用、推进绿氢炼化。

四川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支持成都、攀枝花、自贡等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氢燃料电池多场景应用;研发掺氢/氢燃气轮机关键技术,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车用储氢材料及储氢系统研究,突破高功率氢燃料电池堆、大规模氢电耦合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

内蒙古自治区:打造特色氢能生产基地。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建成60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氢能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打造10个以上氢能应用示范项目;培育或引进50家以上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包括5-10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河南省:积极开展绿氢示范应用。2月22日,河南省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指出,着力推进氢能发展。积极开展绿氢示范应用,探索光伏发电与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新领域高效融合;鼓励重卡、船舶使用LNG或氢能替代燃油;推广示范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5000辆以上。

深圳市:率先在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试点建设加氢站。2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指出,率先在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试点建设加氢站,探索在公务船舶、港口码头、仓储物流、城际客运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

行业观察

2月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同比分别增长7.5倍和5.4倍:中汽协数据显示,2月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3辆和178辆,同比分别增长7.5倍和5.4倍。1-2月,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6辆和371辆,同比分别增长5.0倍和3.1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00万资助氨氢动力系统基础研究:3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重型车辆氨氢融合零碳动力系统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针对重型车用氨氢融合燃料及其高效近零排放的核心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该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拟资助1项,直接费用为1500万元。

企业动态

国家电投:3月15日,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项目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工,项目总投资400亿元,拟建设氢能产业研发创新中心、实验室,由车用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等4条生产线组成的燃料电池装备制造基地。

国富氢能3月14日,国富氢能装备产业基地(三期)项目开工,拟投资15亿元,建设年产高压氢气III型瓶8万只、500套水电解制氢设备的智能化产线。

钢城集团:日前,攀枝花钢城集团欣宇化工燃料电池用氢净化提纯项目开工,该项目可年产高纯氢气1000吨,建成后,将满足至少7座加氢站的用料需求。

重塑科技:天津燃料电池产业化基地一期产线竣工,该产线主要负责生产重塑科技自主研发的63kW-130kW PRISMA镜星系列燃料电池系统,规划年产能5,000套。

瀚蓝环境:近日,瀚蓝环境拟年内在佛山南海建设一个设计规模年产约2200吨氢气的沼气、固废等制氢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9200万元,预计建成投产后年经营收入可达5000多万元。

明天氢能:近日,两江新区燃料电池一期项目将于2022年建成达产,燃料电池系统产能可达到千台套/年。该项目将投入2亿元,计划建设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测试车间、试制车间和西南工程研究中心。

宁夏宁东公共管廊有限公司: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消息,近日,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首条输氢管道将于3月上旬完成建设,管道直径50毫米,长1.2公里,全年可输送氢气200万标方;相比传统罐车输送,依托管廊敷设的氢气管道具有安全、环保、高效、低成本等显著优势,成本可降低60%

中科富海:近日,中科富海控股子公司安徽中科昊海气体科技有限公司1.5吨/天液氢工厂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国内首个国产、民用液氢产业化示范项目。

明阳集团:2月23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总部主体工程开工仪式在中山火炬开发区举行,项目总投资11亿元,规划将大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海水制氢等项目纳入总部经济核算。

海外动态

霍尼韦尔推出新的绿色制氢催化剂涂层。霍尼韦尔3月4日宣布,公司已开发出用于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槽和阴离子交换膜(AEM)电解槽的新型催化剂涂层膜技术,该技术预计可使电解槽堆栈成本降低25%

(原文出处: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

光储汇

政策动态

内蒙古:“十四五”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5GW。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十四五”末,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

储能调峰报价上限0.6元/kWh3月2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补充修订条款(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提出储能调峰的报价区间为0-0.6元/千瓦时

行业观察

福莱特拟斥60亿元投建光伏玻璃项目。3月2日,福莱特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总投资约60亿元人民币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何立峰:建设史上最大规模4.5亿千瓦风电光伏基地。3月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表示,目前,我国在沙漠戈壁荒滩要建设史上最大规模的4.5亿千瓦级的风电光电设备。

湖北下发7.83GW风光项目指标。3月14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给予四类新能源项目指标,总规模738万千瓦。

3河北:屋顶分布式配储能。3月16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文件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按照“光伏+储能”方式开发建设,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用户供用电安全为原则,统筹考虑负荷特性和电能质量要求进行储能配置。

科创板光伏企业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28%。《科创板日报》18日消息,据统计,11家科创板光伏企业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共计1110.27亿元,同比增长43%,净利润共计106.42亿元,同比增长128%。

企业动态

隆基股份拟投资195亿进行一体化布局。3月13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3月12日签订合作协议,拟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195亿元,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特变电工拟投资176亿建设 20 万吨多晶硅项目。3月15日,特变电工公告,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以其全资子公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在新疆昌吉准东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多晶硅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

海外资讯

德国将100%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提前15年至2035年。2月28日,德国经济部提出了一份待立法的草案,该国计划加速风能和太阳能基础设施的扩张,100%可再生能源供电目标提前15年(至2035年)实现。

(原文出处: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

碳减排碳中和

2030年之前中国碳价将达到139元/吨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预计全国碳市场的碳价将会稳步上涨,但对于上涨幅度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2022年的全国碳市场平均碳价预期为49元/吨,到2025年将升至87元/吨,在2030年之前将达到139元/吨。

继发电行业后,水泥、钢铁以及电解铝行业对碳市场的准备明显较其他行业更为充分。受访结果显示,这三个行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平均预计时间是2023年之前,而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预计上述三个行业将最早于2022年前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其他四个重点碳排放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时间平均预计则是在2024年之前。

(原文出处:微信公众号生物质能观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uDUCtoOCvkvysIrbmL7Sw

生物质能

鲁北集团生物质燃气项目加快推进,开发“城市油气田”,鲁企向“绿”而行: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近日在济南举行了《山东鲁北集团年替代1亿标方天然气生物质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据悉,鲁北集团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需大量使用天然气,“十四五”期间,鲁北集团产能扩大后,整个集团用气量预计达到9亿标方以上,若不扩展燃气来源,届时将面临巨大的燃气缺口;并且,天然气价格上涨,大幅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和能源风险。从区位看,鲁北集团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与环渤海经济区叠加带,区位优势独特、交通条件便利、生物质资源禀赋优越,具备建设生物质燃气项目的优势。鲁北集团所处的无棣县,土地盐碱化程度高,其中120多万亩耕地中,轻中度盐碱地就有70万亩,项目产生的附产草木灰可制作K基肥料,能够低成本、优质高效地改良酸碱地土壤。

两会代表建言:

1、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表示,通过不断提升秸秆科学利用水平,到203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的温室气体减排贡献潜力将达到1.72亿吨二氧化碳,减排潜力巨大。她建议,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提高减排固碳贡献。未来,若我国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提高到50%,每年可增加100亿吉焦热能、1.2万亿千瓦时电能、660亿方生物天然气,每年可替代4亿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将达到10亿吨,同时,生物质能产业可拉动县域社会投资3.6万亿元,解决240万劳动力就业问题。李寅建议,尽快解决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拖欠问题,优先保障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的发电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发电上网电价稳定,给予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专项财政支持。同时,他还表示,生物质清洁供热要实行同煤改气、煤改电同等清洁能源供暖改造相同的政策支持。

2、生物能源可以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之重器

目前,我国的非粮生物质燃油已经发展到很高水平。该行业有的高科技企业已经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超15000项专利技术,是全球唯一的将非粮生物质生产出“电、热、油、气、冷”等五种高清洁高品质能源商品企业,是全球生物质能源领域领导者和最高标准制定者。当国际原油价格每桶超过70美元时,非粮生物质燃油工厂就可以实现盈利。

建议首先国家加大力度建设县域能源自主安全体系,加大力度推动以生物质能源为主,生产出“电、热、油、气、冷”等五种能源商品,其次,建议我国积极推进迈入种植能源新时代,认真做好百亿亩宜种植面积这篇大文章,坚决实施在本土建设以生物质能源为主的能源“自主、稳定、安全”体系,从根本上破解能源安全难题,保障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天津农作物秸秆以玉米、小麦、水稻、棉花秸秆为主,另有少量高粱、大豆等作物秸秆,每年产出总量约250万吨,可利用量约220万吨。目前,天津生活垃圾日产量约1.5万吨,全年产量超过500万吨。十四五期间,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思路,积极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等多种形式利用。到2025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万千瓦。

1.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

鼓励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满足周边居民、企业用热需求,严控只发电不供热项目。支持在宝坻、蓟州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区,统筹燃料收、储、运,稳定市场供应。

2.垃圾焚烧发电

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3.其他利用形式

鼓励其他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等生物液体燃料应用;支持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促进生物天然气在工业蒸汽、热力以及居民炊事、采暖等领域应用;支持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企业结合有机废物、废水处理,配套建设沼气发电工程。

生物质发电居全国首位,山东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

截至2020年底,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365万千瓦,占全国的12.4%居全国首位。全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50万吨。

(原文出处:微信公众号生物质能源观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