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 4 月 10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 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陕安委〔2020〕8号)、陕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陕煤司发〔2020〕382号)要求,结合新型能源公司实际,部署实施本次三年行动。
新型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源头严把控、过程严管理、结果严考核、事故严问责”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消除事故风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二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公司实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年行动具体分为以下步骤:一是自公司行动方案自发之日起至9月10日为宣传阶段,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动员,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本单位际,制定任务分解和时间节点表,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措施和要求。二是2020 年 9 月11日至 2020年 12 月底为排查整治阶段,突出重点,深入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建立重点工作、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集中攻坚阶段,公司将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对标学习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使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四是2022年全年为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各单位全面自查自检,自我验收。公司将组织开展“回头看”抽查行动,抽查面不低于生产建设单位的50%,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更加有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三年行动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消防安全整治专题、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专题、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题以及严规范、反“三违”专项攻坚等六个专题为基础,细化专项整治内容,明确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进行协调、推进。同时,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定定期督导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严格联合奖惩,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安环部 郑智超)